我們部門,有點類似香港的廉政公署,專門在調查公司總部的白領犯罪
而案子的來源呢,主要是來自正直信箱(Integraty Email) 和熱線 (Hot line)
以及一些例外管理系統吐出的例外(incidents)
最近有一個案子,我覺得還滿值得記下來大家想一想

案子相關人員
A:被投訴人,任職於協商部門,負責協議公司會議的茶點外包
B:某部門的初級分析人員
C:曾經在本公司作過實習生,現在自行創業負責外包公司會議的茶點

事情簡單的說是這樣的
某天A email B問他記不記得C ,B說他記得啊 C是個怪咖
A 跟B 說他剛跟 C碰面,C 剛創業開了一家外包茶點公司想跟我們公司作生意
B 說 ㄟˊ,那不就剛好是你的業務負責範圍嗎
A 說對啊,他給我100元,讓我試試他們公司的服務,我大概會去試看看
B 說,我會建議你不要跟這個傢伙打交道

然後,B就把他們之間看似平常對話的email 傳給他的上司,表達了他對A疑似收取賄賂的疑慮
他的上司再轉寄到正直信箱

看到這裡,你有甚麼看法?!

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B不是A 的朋友嗎?(email語氣看起來兩人工作上並沒有關聯,純粹就是閒聊)
這樣正直的舉發,充滿了所謂道德的勇氣,也可見利益迴避教育訓練的成功
在亞洲這樣講情義重於講法理的環境,恐怕非常罕見
不過,B 確定那100元是甚麼嗎?
如果那100元是可以讓A 隨意花用的現金、預付卡、禮物卡,那當然是賄賂
如果那100元是只限公司使用的現金折扣或折價券,那就是正常合理的商業行為
如果調查的結果證明A拿到的是折價券
那A 將來對於同事間的友誼,應該會造成負面的影響吧
(當然,調查中我們不會透露B 的舉發,不過如果A只有把這件事告訴B,那就不是我們能控制的了)
如果B可以在閒聊中順便問清楚那100元是甚麼
真相就算尚未大白,未來造成的傷害應該也比較小吧

這個看似簡單的案子,卻也點燃了我同事和我老闆的戰火
我同事直覺認為100元應該是折價券,論點在於很少有人笨到張揚收到賄款吧
再說,雖然金額不是關鍵,但$100........
你會收下$100元的現金賄款,而風險是丟掉(推測)年薪四五萬的工作嗎
所以她堅持調查的重點應該是先釐清100元是甚麼形式
她相信在證明有罪前,人人都應視為無辜(Everyone is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)
我老闆呢,是個瘋子 站在天秤的另外一邊
他堅持無論金額大小,$100或是$100萬,都應該用最嚴謹的態度調查
他認為在證明無辜之前,嫌疑者都是有罪的
我因為被分配到支援這個案子,所以兩人之間的email都會副本傳送到我信箱
砲火之猛烈,言辭之犀利,我光是看email都可以想像到兩人拍桌瞪眼臉紅脖子粗的樣子
平常聽不到我同事打字的聲音,但哪幾天是那種如果我是鍵盤一定會痛到唉唉叫的清晰無比
這也讓我見識到美國人的職場文化還真的是比較沒在怕
我大概是被打槍一次就摸摸鼻子算了,不過至少我還會試一次 (你咧?!!想一想再笑我孬)

調查結果 A 的確是收到現金折扣,只限本公司訂購時使用
所以面談完後他就回到了工作岡位
皆大歡喜,結案
不敬禮解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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